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课题研究成果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经厅领导同意,近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对2016-2018年立项但未结题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开展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立项但未结题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2、3)。
二、结题内容
1. 研究情况。包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过程和主要创新等。
2. 主要成果。包括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3. 经费使用。包括省资助经费、学校支持经费开支情况。
三、结题方式
1. 依据课题批准当年的管理办法, 2016年度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题验收,一般课题由省教育厅委托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结题工作;2017年度和2018年度重大课题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题验收,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省教育厅委托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结题工作。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课题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明确结题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并做好结题材料的归档工作。省教育厅采用随机抽取的形式对委托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结题工作的课题进行督查。
2. 课题主持人须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4),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
3. 本次结题工作使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http://jsxw.jse.edu.cn/)进行填报。所有拟结题的课题主持人登陆平台填报材料并上传盖章签字后的PDF版本结题报告书和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含延期申请)。课题主持人所在高校负责在平台上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并上传盖章的《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5)。课题主持人和高校负责人登录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平台开放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24:00,请各课题主持人及时上报。
4. 请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课题主持人。联系人:沈春,电话:025-83335660。
四、其他事项
1. 原则上2016年、2017年的所有立项课题应于2019年结题。除特殊情况外,凡逾期未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将取消课题立项、收回资助经费并公开通报。
2. 2018年立项重大委托课题实施年限按开题报告期限执行。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应于2019年结题,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1 年(需附情况说明)。延期后仍无法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将取消课题立项、收回资助并公开通报。
3. 各高校可按照课题研究质量决定是否推荐申报优秀课题,原则上不推荐延期的课题,推荐比例不超过本年度结题课题总数的15%,不足1项的可推荐1项;省教育厅将对推荐的课题进行审核评价。
4.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为课题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6日